機關名稱
主簿廳
機關職掌 職掌 | 參考文獻 | 以題奏本章承發文移等事。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11冊,卷1088,頁891 |
設置詳情 中曆 | 西曆 | 層級 | 上級機關 | 沿革說明 | 參考文獻 | 乾隆6年-光緒24年 | 1741-1898 | 二級 | 太僕寺 | 1.乾隆六年奏准。(太僕寺)本寺口外兩翼馬廠均齊賞罰。及扈從料理行營駝馬。並支領錢糧。雖設有員外郎主簿等官。向未分定職掌。亦未鑄給印信。一切稿案。惟以畫押為憑。恐日久弊生。難免偷改抽換。及彼此推諉。應將現在員外郎八人。分為左右二司。以巡幸需用黃布幔城網城及分撥牽領馬駝等事。歸左司承辦。以兩翼馬廠均齊賞罰等事。歸右司承辦。以題奏本章承發文移等事。歸主簿承辦。筆帖式十有六人。以十人分於左右二司。六人分於主簿廳。其左右兩司及主簿廳。各鑄給印信以昭信守。 2.(光緒二十四年七月乙丑)度支歲入有常。豈能徒供無用之冗費。致礙當務之急需。如詹事府本屬閒曹。無事可辦。其通政司、光祿寺、鴻臚寺、太僕寺、大理寺等衙門。事務甚簡。半屬有名無實。均著即行裁撤。歸併內閣及禮兵刑等部辦理。……。(丁卯)諭軍機大臣等、詹事府、通政司、光祿寺、鴻臚寺、太僕寺、大理寺等衙門。現已裁撤。所有各該衙門一切事宜。歸併內閣六部分辦。著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即行分別妥速籌議。限五日內具奏。尋大學士李鴻章等會奏、謹按會典內載。……。太僕寺掌牧馬政令。擬請歸併兵部。……。惟歸併之後。一切事宜。應由各衙門移取職掌文卷。體察情形。斟酌辦理。從之。 | 1.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11冊,卷1088,頁891 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德宗景皇帝實錄,卷424,頁556-557, | 光緒24年-光緒32年 | 1898-1906 | 二級 | 太僕寺 | 1.(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壬辰)著將詹事府、通政司、大理寺、光祿寺、太僕寺、鴻臚寺、等衙門。照常設立。毋庸裁併。 2.(光緒三十二年)舊兵部著改為陸軍部以練兵處太僕寺併 | 1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德宗景皇帝實錄,卷427,頁603 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朝續文獻通考,職官考,卷115,頁8743 |
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| 異名 | 品級 | 中曆 | 西曆 | 主簿 | | 正七品 | [不詳] | [不詳] | 筆帖式 | | 未入流 | [不詳] | [不詳] | 經承 | | 未入流 | [不詳] | [不詳] | 廳書 | | | [不詳] | [不詳] |
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85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333
更新日期 2024/01/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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